材料 国朝著令,赋役之法有三:一曰租,二曰调,三曰庸。……此三道者,皆宗本前哲之规模,参考历代之利害。其取法也远,其立意也深,其敛财也均,其域人也固,其裁规也简,其备虑也周。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天下为家,法制均一,虽欲转徙,莫容其奸。故人无摇心,而事有定制。以之厚生,则不堤防而家业可久;以之成务,则不校阅而众寡可知;以之为理,则法不烦而教化行;以之成赋,则下不困而上用足。三代创制,百王是程,虽维御损益之术小殊,而其义则一也。
——【唐】陆贽《翰苑集》
材料一
宋代考试制度,大体也沿袭唐代。唐代应考的有许多是门第子弟,到晚唐,大门第逐步堕落,应考的多数是寒窗苦读的穷书生。因循而至宋代,除却少数几个家庭外,门第传统全消失了。农村子弟,白屋书生,偏远的考童骤然中式,进入仕途。唐代考议,有公卷、通榜之制。据社会及政府先辈舆论来拔取知名之士,却不专凭考试之一日长短。宋代有糊名之制,所凭则真是考试成绩。又唐代考试在礼部,分发任用在吏部,礼部及第,未必即获任用。宋代则因经历五代长期黑暗,人不悦学,朝廷刻意奖励文学,重视科举,只要及第即得美仕。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孙中山认为考试权独立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制度,实则不然,这个既没有继承传统也没有效仿西方的制度可以说是一个创举,它体现了推翻帝制以后,政治权力出现了制衡的特点。在考试内容方面,民国时期效仿西方,增加了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的科目,如根据1915年的《文官高等考试令》后所附的《文官考试第二试、第三试科目表》,文官高等考试共分为政治、经济、法律、文学、物理、数学、化学地质、机械、土木工程、建筑、医学、制药等23个专门学科,分科相当细致。1919年8月,公布《文官高等考试法》,将考试专科由23个增至33个,主要增加了政治经济、机织、染色、窑业、酿造、图业、商业等专科,又将第一试科目改为仅试国文道。民国时期的文官制度还效仿西方,试图通过考试任职实现政治与行政两分。
——摘编自徐萍《从进士科举到文官考试中国选官制度在民国时期的制度逻辑》
材料三
考试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制度。中间递有改革,递有演变,积聚了不知多少人的聪明智力,在历史进程中逐步发展。直到晚清,西方人还知采用此制度来弥缝他们政党选举制之偏陷。而我们却对以往考试制度在历史上有过千年以上根抵的,一口气吐弃了,不再重视,抑且不再留丝毫顾惜之余地。幸而孙中山先生重新还把此制度提出,列为五权之一。
——摘编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