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据《北史·魏本纪》载,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天兴元年,“始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二年,“初令《五经》群书各置博士,增国子太学生员三千人”。孝文帝拓跋宏继位后,北魏汉化运动进入高潮,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推行改革,包括建立新制度、改姓氏、用汉语、迁都城……他曾以冯氏丧事破鲜卑旧规,为其服丧三年,大兴儒家丧服之礼。
——摘编自田照军、肖岚《魏晋南北朝儒学刍议》
材料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摘编自《资治通鉴》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爱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违反规定)。浚(掠夺)我以求宠(加官晋爵),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官吏)迫我纳,不许暂逡巡(延缓)。……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买来了朝廷的恩宠)。
——摘编自《白居易集》
材料三:今之散青苗钱(农作物青黄不接时,官府提供的贷款)者,无问民之贫富,愿与不愿,强抑与之,岁收其什四(十分之四)之息。
——摘编自司马光《司马光集》
材料一:魏晋时期,门阀政治兴起。……中正综合家世与行状,把士人分为九等,以备选用。但中正只有品评权,没有任命权,只是把自己的品评意见提交给政府,作为政府用人的依据。而政府虽有任用权,却必须根据中正的评定来任免官员,不得擅自做主。中正同掌握用人权的政府长官互相牵制,谁也不能擅权,有效防止了私人势力集团的形成。
——摘编自张岂之主编《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
“均田制”和“门阀制”下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
——摘编自代谦、别朝霞《土地改革、阶层流动性与官僚制度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