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丰富日常生活 ②促进人际交往 ③推动社会进步 ④取代现实世界
①注意信息出处是否权威
②及时关注官方的澄清信息
③上网搜索信息中的关键词,对信息进行多方验证
④马上转发微信朋友圈,强烈遣责事件中的“违法者”
开展这一活动的意义在于( )
①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氛围
②提高公民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能力
③杜绝了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诈骗行为
④帮助人民群众增强识骗防骗的意识
①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②不要轻信陌生人电话的花言巧语
③不要轻易点击陌生短信上的链接
④不用手机去上网,彻底远离互联网
①拒绝使用手机,自觉远离网络
②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③控制上网时间,促进现实交往
④提高媒介素养,学会“信息节食”
①提高网络素养,做一名负责的网络参与者
②合理利用网络,做网络的主人
③远离网络,禁止上网
④恪守道德,遵守法律
①有利于维护良好的乘车秩序
②保障了其他乘客的合法权益
③能有效规范乘客的乘车行为
④可以杜绝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①记住违法人员的体貌特征
②留意违法人员的去向
③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④争取其他成人的帮助
这启示我们,如何养成亲社会行为?
为什么要在全社会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此次大会“网络法治”论坛,发布了《党的十九大以来网络法治典型案事例》。2021年2月19日,仇某明在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发布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影响恶劣。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依据新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对仇某明提起公诉和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邺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仇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该案成为《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后的第一案。
上述案例中仇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此案例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如果你有机会参与此次网络文明大会“青少年网络文明素养”论坛活动,请你确定发言主题,撰写发言提纲。(要求主题明确,观点清晰,层次分明,有一定的逻辑性。)
根据“自由与规则关系”,结合材料分析这两位乘客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