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汉代“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汉官仪》
材料二:今立中正,定九品,高下任意,荣辱在手。操人主之威福,夺天朝之权势。爱憎决于心,情伪由于己。……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弊法,立一代之美制。
——《晋书》
材料三:故太平君子唯门调户选,征文射策,以取禄位,此行己立身之美者也。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是以进士为士林华选,四方观听,希其风采。每岁得第之人,不浃辰而周闻天下,故忠贤隽彦韫才毓行者,咸出于是。
——杜佑《通典》
材料一:东汉时期,士大夫以经术起家,凭借特有的文化权力日益“士族化”,依靠“累世经学”以达到“累世公卿”的目的。士人在政治上得势后,便转而扩张家族的土地与财富,使得家族与政治结合,逐步构成了门阀的基础。曹魏时期的世家大族式家族组织具有血缘家族的一般性质和功能,又有明显的政治、军事色彩,随着九品中正制的出现,其政治色彩日渐突出。以士大夫官僚为核心,形成家族式政治集团,随之发展成门阀士族。在两晋的门阀专政下,士庶之分如天地之隔,连士族中的卑门和高门在权力上也有着天差地别,朝廷的要职多由高门门阀出身的人担任,并由以王、桓、谢等大姓为代表的北方士族垄断政权,封锢山泽,依官品占田。
——摘编自徐国富《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
材料二:唐晚期及以后的家族组织逐渐褪却政治色彩.恢复了本来面貌。除供子弟读书科考外,不再追求整个家族的政治利益,基本上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通过严密的家族组织系统和家族法规,履行着对外保护、赈济互助、开办书院等职能;通过宗谱义庄等凝聚宗族,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族学强化家族能力,促进家族长久繁荣。宋以后同居共财的大家庭其成员必是同一个祖宗的子孙,为笼络族人不离散,聚族而居,并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增强血缘向心力。在聚居下的兄弟分家现象尤为普遍,别立户籍,平均每户5口左右,由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核心小家庭。
——摘编自邢铁《唐宋时期家族组织的变化》
1755-1759年,清朝出动数万军队平定叛乱,结束了天山南北长达数百年的分裂割据局面、清朝基本沿用汉、唐治理西域的办法,在新疆实行以军事为主的军府制度,设置伊犁将军为最高军政长官。在汉、回农民聚居的乌鲁木齐,清政府采用与各省一致的郡县制,而塔里木盆地是维吾尔族的聚居区域,清政府则基本保留其原有的伯克统治制度。1759年,清政府从内地抽调八旗、绿营官兵到新疆携眷长驻,在各战略要地和交通要道修筑城堡,这些城堡不仅是军队驻所,后来还发展成为各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清政府还在天山南北开展了以大规模屯田垦荒为中心的农业生产活动,使新疆大片万古荒原变成了良田,从根本上解决了新疆军府人员的粮食问题。但在强调边疆地区的特殊性和制定特殊政策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各民族交流、影响边疆民族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如南疆实行的回汉隔离政策等,迟滞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开发。
——摘编自齐清顺《清朝对新疆的治理与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