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农民 |
家庭经营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其他收入 |
|||
数额(元) |
比重(%) |
数额(元) |
比重(%) |
数额(元) |
比重(%) |
||
1983 |
310 |
228 |
73.5 |
58 |
18.7 |
24 |
7.7 |
1988 |
545 |
403 |
73.9 |
118 |
21.7 |
24 |
7.7 |
1993 |
921 |
678 |
73.6 |
195 |
21.2 |
48 |
5.2 |
1998 |
2160 |
1466 |
67.9 |
574 |
26.6 |
120 |
5.6 |
材料二:唐朝在政治运行机制的继承与创新方面做的比较好,通过制度变化,使政务运行更加合理,唐代的中央政治制度在牵制管理的基础上形成了严密的体系。
——摘编自《中国政治文明运行机制路径与选择》
材料三:( 1898年,上谕)著照所拟,乡会试仍定为三场,第一场试中国史事、国朝政治论五道;第二场试时务策五道,专问五洲各国之政、专门之艺;第三场试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礼部即通行各省,一体遵照。
——摘自《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时代 |
政治状态 |
政治走向 |
秦代 |
中国和确立 |
秦朝确立帝制,皇帝是国家的象征并且可世袭,秦朝已经意识到行政管理的重要性,国家机器不仅为帝王一人服务,还主要在于建立全社会的政治秩序,“化家为国”。 |
汉代 |
落实“化家为国”,完善官僚体制 |
西汉君权和政府权力分离得非常清楚,皇帝是国家的代表,管理国家靠“三公九卿”。汉代是贤人政治,从太学的人才培养和任用,到孝廉举选,都是以贤荐贤。 |
唐代 |
唐朝把相权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皇帝想为所欲为比较困难,若没有门下省之印,敕令就不合法,没有经过中书门下审核而被皇帝任命的官员被称为“斜封官”,在官场抬不起头来。 |
|
北宋 |
中国现代性的拂晓时分 |
宋代,君权有所增强,相权有所分散,但这并不意味着皇帝可以胡来。在宋代,道理最大,皇帝未必是最大的;宋代进一步提升士大夫的地位,甚至将“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者”写入祖训。 |
明清 |
士大夫衰落,再度“化国为家” |
朱元璋裁撤掉宰相之位,虽然国家还是依靠大臣治理,但士大夫地位一落千丈。清代,国家是一个人的国家,没有宰相,也没有内阁,“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 |
——摘编自姚洋《中国古代政治对当代国家治理的启示》
提取材料中的一条或多条信息,围绕“中国古代政治”自拟论题,并运用中国古代史的知识予以论证。(要求:论题明确,论证充分,史实准确,表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