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主要内容 |
1901年 | 清朝颁布《学堂选举鼓励章程》,规定:凡由学堂考试合格毕业生,均给予贡生、举人、进士出身;殿试后“酌加擢用,优予官阶”。 |
1903年 | 张之洞草拟《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对留学日本的归国毕业生,承认他们在日本政府合法注册的学校取得的文凭,并给予科举出身,优予官阶。 |
1904年 | 清政府颁行《奏定学堂章程》,规定:自高等小学以上,毕业考试结果分为五等,一般中等以上者都获相应的奖励出身,并被授以官职或得以升学。 |
①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
②官僚队伍膨胀,容易引起冗费
③开始任用高官主持科举考试
④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为主
材料:英国文官制度的改革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早在1805年英国财政部就设立了常务次官,到1833年政府所有部门都设立了常务次官。“政务官”和“事务官”两大类的“两官分途”体制由此发轫。这一做法,有效地保证了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政局的稳定性。与此同时,这一时期,英国许多政治性报刊开始不断刊登介绍中国录用官吏的程序和做法,主张实行中国式的文官考试。
1833年英国政府各部开始实行官职的考试补缺制度。1853年英国议会派遣麦克莱等3人组成委员会调查东印度公司的用人制度。该委员会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提出了要摒弃用人制度上的“恩赐”主义,实行考试任用制度。1854年,英国财政部高级官员对英国文官进行了全面调查,提出了相关报告,报告建议设立常任文官制度,包括考试、录用文官、重视文官的专业水平等等。英国政府以枢密院令的形式公布了这个报告,并决定成立了3人委员会负责文官的考试、录用事宜。1870年,英国政府又颁布了第2号枢密院令,对文官的考试、录用、等级结构等重要原则做了进一步的确定和完善。至此,世界近代史上的第一个文官制度在英国正式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