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 自耕农和地主 | 佃农 | 工场工人 | 工场主和商人 |
占人口比例 | 24% | 36% | 30% | 10% |
材料一 明清以来,中国商品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特别是在明清之际引进原产于新大陆的 作物以后,加快了经济作物的商品化过程。在一些经济作物集中产区,如太湖周围的三吴地区, 原来虽然是粮食高产地区,但因栽种桑棉,还需从外处调进粮食,这样就促进了粮食的商品化。 其他一些经济作物,像花生、烟草乃至甘蔗等,在其生产发展中也都有类似情况。这样,在人口 稠密的地方和贫瘠的山区,都推广高产的玉米、甘薯等作物,以补救粮食生产的不足。全国作物 生产的布局有了新的变化,在土地利用上,除了随着东北、西北的垦殖开发扩大了全国耕地以外, 更重要是由于复种和间、混、套种等多熟制的推广,提高了复种指数,扩大了增产途径。传统的 精耕细作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发扬。
——摘编自王思明《如何看待明清时期的中国农业》
材料二 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逐渐侵蚀自然经济的基础,“重本抑末”的传统观念 开始动摇,等级森严的礼法制度和伦理规范受到强烈冲击,社会婚姻观念出现一些新动向,出身、门第在婚姻关系中被淡化,而财富却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时人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状况:“今世流品,可谓混淆之极。婚姻之家,惟论财势耳。有起自奴隶,骤得富贵,无不结姻高门,缔眷华胄者。”士大夫对女性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万历时吕坤指责礼教“严于妇人之守节,而疏于 男子之纵欲”,乃是“圣人之偏”。
——摘编自荆晓燕《明中后期民间社会婚姻观念的变迁》
材料一 下图为某帝国疆域示意图
材料二 波斯帝国的交通网络由主要城市之间的御道和连接各地方村镇的普通道路组成。御 道作为交通网络的主要干线,沿途所建驿站的位置均保持相等的距离,优质的道路建设和维护使 得军队等大型往来人员均可通行。无论是御道还是普通道路,波斯帝国都会定期派巡查员检查道 路情况,清理路面上妨碍正常通行的因素。波斯人的道路系统并不对民间商人开放,所有执行公 务的人员在各级道路往来通行时,都需持有国王或地方总督签发的旅行许可文件。文件中一般会 标明出行人数、目的地以及人员车马在驿站中所得补给的种类和数量。
——摘编自李智《从苏美尔到波斯:古代西亚驿路体系的发展与特点》
材料一 中世纪后期的城市有着独特的特征,这种独特性就在于它不仅是一个市场中心,还 是一个文化中心。更为独特的是,中世纪欧洲的城市具有从未有过的自治性,它不仅拥有独立的 立法权和司法权,而且拥有组织城市管理体系的权力。每个城市都是一个自治的市民社会,各自 制订法律、自行征税、自管司法、自行铸币,甚至根据各自需要结成政治联盟、自行宣战或媾和。 中世纪城市自治的核心表现就在于它有权制订自己的对内对外制度,当时的城市制度主要包括以 保护和促进商业和工业为主体的私法制度和以城市政治制度为主体的公法制度。
——摘编自王国金、张镭《中世纪欧洲城市制度及其法律意义》
材料二 下表是英国在不同时期为解决城市问题颁布的法案
年份 | 名称 | 内容 |
1601 | 《济贫法】修正案 | 建立了为贫国无助者提供居住和工作的济贫制度 |
1848 | 《城市公共卫生法》 | 解决城市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 |
1866 | 《城市环境卫生法》 | 旨在解决城市环境卫生问题 |
1909 | 《城市规划法》 | 政府开始规划城市的建设 |
1945 | 《工业分布法》 | 旨在解决工业布局问题 |
1946 | 《新城法》 | 解决卫星城市的发展问题 |
1949 | 《国家公署和乡村通道法》 | 政府管理乡村交通工作 |
1952 | 《城镇发展法》 | 关于城镇发展的法律条例 |
——根据【英】K.J.巴顿《城市经济学》整理
材料 约翰·洛克,1632 年出生于英国萨默塞特郡一户虔诚的清教徒家庭,他的父亲是当地 的一名律师和商人。洛克于 1652 年进入英国牛津大学,结识了著名科学家波义耳,且在其科技 实验中担任助手。他曾流亡荷兰,参与了辉格党人反对詹姆斯二世的专制统治和复辟天主教的斗 争。1688 年“光荣革命”后回到英国。1690 年他撰写的《政府论》出版,书中提出“理性,也 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能侵害他 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
洛克的人生历程折射出欧洲历史上的一些重大事件,任选其中一个历史事件,自拟论题并展开论述。(要求:论题明确,逻辑严谨,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