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秦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养四海 2.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祚,成于汉家 3.王者受命,即受天命,受之天命即所谓正统 4.接汉绪,茂育群生,恢复疆宇 |
材料一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如果元配妻子亡故,理论上男子不能再娶妻,再婚的配偶只能称作继室,而必须保留亡故妻子的元配正妻地位。
材料二 “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仲衍,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其少矣。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仲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
──《吕氏春秋·当务》
材料三 三年,(周)幽王嬖爱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后幽王得褒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褒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当时各国记载的历史皆称史记)曰:“周亡矣。”
请回答: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周礼对原配妻子的规定源于什么制度?其主要目的又是什么?
(2)据材料二,太史据法而争的理由是什么?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分析,为什么“周太史”发出“周亡矣”的感叹?
材料一 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非华夏各族内徙,形成了各族交错杂处的局面,加强了华夏民族的认同感。春秋时期,诸夏又称诸华,或合称华夏,含有民族文化优越感。华夏民族深感异族内迁给华夏文明带来的危机,因此强调“夷夏之辨”。在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往往强调遵行周礼,以是否遵行华夏礼乐文明为区分夏、夷的最高标准,但同时也没有忽略夷、夏的族类差别,注意到夷狄与华夏在语言、习俗、经济生产方式等方面的不同,“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戎狄荐居,贵货易土”。
材料二 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经过剧烈的分化、兼并、吸收、统一、只剩下了齐、韩、赵、魏几个大国和在它们夹缝中的几个附庸小国。在春秋时期被称为夷狄的许多内迁民族,至战国时期已为华夏所吸收、交融。南方的楚国在春秋前期就已完成了对诸蛮的统一,经过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至战国时已与中原的华夏相认同。分布在西北、北方的戎狄也随着秦、晋、燕等诸侯国的发展,逐渐与华夏民族交融,成为华夏民族的组成部分。华夏民族经过长期的发展、吸收与交融,至此成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刘正寅《中国历史上华夏认同的演进与升华》
材料一 伴随着铁犁牛耕技术的推广,由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税收制度逐步瓦解,顺应经济发展的初税亩等税收制度被确立。西周封建式统一局面崩解、诸子百家在政治思想方面也大都要求君主集权与统一。春秋末期,士阶层的崛起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国君们任命出身不高、威胁更少的士来担任高级职务,有些强大的卿大夫如晋国的赵氏、韩氏、魏氏,以及齐国的田氏在战国时期成为诸侯以后,继续任命原来为他们服务的士来担任新国家的高级职务,以强化集权统治。战国时代,各国通过变法活动,改变了旧有的地方政治结构,如楚国、齐国、秦国推行的县制或郡县制,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摘编自李岩杰《重铸统一的历史演变——从西周封建式的统一到秦代皇权专制式的统一》
材料二 春秋时期,诸侯争霸,在复杂的政治势力升降和重新组合的过程中,有些诸侯国开始取消或剥夺世袭权力,出现了新的地方管理体制——郡县制,这种地方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后被秦始皇推广到全国。秦代在基层广泛实行乡里制度,县以下设乡、亭、里等基层组织,与乡里制度紧密相连的是户籍管理上的什伍制度。秦代地方管理制度已经初具规模,具有一套比较完整系统的管理体系。
——摘编自刘素娜《浅析秦代的地方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