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 | 1937.7 | 1939 | 1940 | 1941 | 1942 | 1943 | 1944 | 总计 |
工厂数量 | 234 | 419 | 517 | 306 | 1061 | 1376 | 549 | 5462 |
材料一:……早在西周,周公就提出了明德慎罚等主张,经过两汉儒家对于刑德的论证,至唐代,《唐律疏议》开篇即说“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明太祖在《大明律》中更是宣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值得指出的是,隋唐将“不孝”列为十恶重罪之一,此项规定一直延续至晚清。同时历代对于鳏寡孤独、废疾犯法当刑者,法律都制定了“减刑”“宽宥”以恤刑的规定,清朝还实行存留养亲制度。
材料二:明朱元璋亲自拟定的《教民榜文》作过如下规定: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须要经由本里老人、里甲断决。若系奸、盗、诈伪、人命重事,方许赴官陈告。是令出后,官吏敢有紊乱者,处以极刑。民人敢有紊乱者,家迁化外。前已条例昭示,尔户部再行申明……
材料一:“人口向城市不断移住,农村因租地集中,耕地牧场化,以及机器等等而不断人口过剩化,农村人口因拆毁小屋而不断被驱逐,这种现象是同时并进的。”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人口问题》,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3页。)
在誉为经济史“经典”的法国著名史家保尔·芒图著作《十八世纪产业革命》中:“本书每一页上都可能有其名字的那些城市,皆归功于大工业。”
材料二:19世纪60年代,曾国藩就讲到,西方列强在中国“广设埠头,贩运百货,亦欲逞彼黠削之诡谋,隘我商民之生计。“
(曾国藩:《预筹修约事宜疏》)
1894年商业资本与工业资本的比例是9.7:1,1920年是3:1。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2卷)
容闳在《西学东渐记》中谈及19世纪50年代末,“其时黄河决口,江苏北境竟成泽国,人民失业,无家可归者,无虑千万,咸来上海就食”。
20世纪30年代广东因丝业衰落,约有20万女工从工厂回到农村去;浙江“城市工人大批的回乡”;江苏无锡“前赴都市工作者,今大都重返田间”;河南汜水,山西灵邱,江苏江都因农民大量返乡,多有“实感农工太多”之叹。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三联书店1957年版。)
“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发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号召。从那时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推动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推动我国国际地位实现前所未有的提升,党的面貌、国家的面貌、人民的面貌、军队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中共十九大报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
根据材料并结合有关史实对“中华民族正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加以概括论证。
材料:清朝治理天山南路地区(及“回疆”)的政令、条规由理藩院负责汇编成《回疆则例》,共八卷,涉及行政、司法、经济等法律条规。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天山南路地区的政治制度,确立了清朝对天山南路地区的管辖。以伯克制度为例,《回疆则例》对伯克设置、执掌、任免、待遇、年班等,作了详细的规定,这些权力掌握在清朝手中,对伯克官员的升迁、任免由清朝各级官衙负责。对于归顺较早、平叛有功的哈密、吐鲁番等地维吾尔贵族,清朝封以王、贝勒、贝子等爵位,实行札萨克制度,《回疆则例》对于维吾尔贵族爵位的承袭、待遇等规定甚细。《回疆则例》还体现了清政府对回疆实行政教分离,严禁宗教干政的原则,规定了慎选阿訇,禁止莫洛回子念黑经等内容。
——王东平《论题:清朝的边疆民族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