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先秦,形成于秦汉,至隋唐而稳固,宋元明清日臻完备。秦朝即设立听命于皇帝的御史大夫作为纠察百官的最高监察官员。……唐代监察制度更为完备,中央监察机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御史台系统,负责监察百官之违法与失职行为;另一部分是言谏系统,负责直接告发官员的违法、失职或者腐败行为。……明清两朝最终实现中央监察机构与地方监察机构的统一。在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时期,由于国家幅员辽阔,在专制权力下,各级官史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空间较大。为了维护皇权,历朝君主都非常重视专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运作,试图通过监察官员的纠察和弹劾,防止并打击官史的贪腐和不法行为。
——摘编自朱福惠《国家监察体之宪法史观察》
材料二 相对来说,英国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灵活的监察朝度。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具权威性与代表性。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以教育、防范、惩处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反腐败机制。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材料一 春秋及其以前,普通家庭亦有正夫、余夫之别。正夫从行投则为正徒,从军则为正卒,正夫实即小家长,余夫即在正夫之外的到达一定年龄而又不独立门户的诸子弟。在宗法制下,宗子继承产业,余子弟靠长兄过活,也养成了一种依赖性心理。在宗法大家破坏之后,有些子弟,甚或一般庶民之家子弟仍乐游散而不治室屋,此类人往往成为政府打击的对象。商鞅变法改革家庭组织制度,一方面细析家庭,使子弟自食其力。另一方面,对不分异之家的余子“要括出而令其与正夫同等服役”,即所谓“均出余子之使令……秦于授田征役中则本无正夫、余夫之别,而是同一标准,均列为编户齐民。家庭结构及家庭关系都简单化了。
材料二 秦的分户政策量带有暴力强制性,但却是建立在普遍土地国有制与国家投田制基融之上的。成年男子分居立户,政府给予一定数量的份地,这使使个体小家庭获得了独立存在与发展的物质基础,并由此形成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占据支配地位的经济形式一一一个体小农经济
——上述材料皆满——编自张金光《商鞅变法后秦的家庭制度》
材料一 明治维新大事年表
时间 |
事件 |
1871年 |
日本成立文部省,逐步建立小学、中学、大学三级教有体制,并重金聘请欧美教授在大学任教 |
1872年 |
日本颁布《固定银行条例》,正式移植欧美股份公司制度 |
1873年 |
日本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仿照欧美国家建立常备军 |
1881年 |
内务省发布《劝农局处条倒》,提出“创办官立事业,以示实例,以诱导人民” |
1883年 |
首相伊藤博文主持修豪华的“鹿鸣馆”,馆内有18个西洋式活动厅室,成为推广欧式生活的场所 |
1889年 |
日本颁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建立亚洲第一个立完国家 |
材料二 洋务运动大事年表
时间 |
事件 |
1861年 |
曾国藩创办安庆内军械所,仿制西式船炮 |
1862年 |
创办京师同文馆,专门培养翻译人才 |
1865年 |
在上海创办江南机器制造局;同年,在南京建立金陵机器制造局 |
1872年 |
在上海建立轮船招商局;第一批官派留学生出洋 |
1875年 |
建议各省设立洋学堂;创立科举武试中“洋务进取”一项 |
1885年 |
新设海军衙门;在天津建立陆军武备学堂 |
——以上材料均依据相关资料辑录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