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906—1931年机器进口种类
年份 | 机器进口种类 |
1906—1909 | 刺绣编结缝纫机器;机器及配件 |
1910—1922 | 刺绣编结缝纫机器,织造机器;机器需用器具,农业机器,运动机器,酿酒蒸馏制糖机器,他类机器及零件 |
1923—1931 | 纺织厂机器;机器需用器具,农业机器,运动机器,酿酒蒸馏制糖机器,发电厂机器,他类机器及零件,订书切纸机器,抽水机器,车床机 |
据此可知,这一时期的中国( )
材料一:欧洲作为一个整体在15世纪前后突然超过亚洲大国,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它们共同采用了贸易开放政策。同时,工业革命没有发生在最先富裕的葡萄牙、西班牙和荷兰,而是发生在欧洲人口规模相对较大的英国与后来的法国和德国,主要是因为这些国家除拥有较大的人口规模之外,还较好地将殖民地纳入本国的分工体系,而且拥有更好的市场条件、高效的法制传统和人力资本培育体系,使本国的要素结构更能支持大规模的民间技术创新,吸纳过剩资本和农业剩余劳动力,促使其经济结构从传统农业向近代工业转型。
——摘编自李君华、欧阳峣《欧洲大国发展道路的经验解释》
材料二: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有其特定含义,系指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化,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化,由古代传统政治、文化向近代政治、文化转化。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自身经过近两千年的向前发展,至明代后期已经积累、孕育出新的社会因素,这些新因素在性质上不同于以往的传统封建社会而与未来的近代社会相同。它们首先出现在经济领域,然后引起阶级关系、社会生活、政治关系、思想意识、文学艺术与科学技术发生相应变化,传统古代封建社会已经发生局部结构性变换。新生的先进社会因素代表了社会的未来,显示了社会的新走向,因而,各种新因素纷纷出现的明代后期显然就成为中国早期近代化的开端。
——摘编自张显清《晚明:中国早期近代化的开端》
材料:中国古人对政治的理解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对最高统治权的争夺;二是对国家的治理。这实际上就是古人所说的“打天下”和“治天下”。在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基本上都是围绕治天下展开的。要治天下,是需要对偌大的空间范围进行分土而治呢,还是进行分民而治,这就出现了郡县制与封建制的争论;要治天下,就需要人手,靠帝王一己之力无法对偌大的国家进行有效的治理,于是就出现了人事制度;要治天下,预防地方割据,就需要中央政府派人对地方官员进行监察,就出现了监察制度。对于边远地区,或者说对于少数民族地区,虽然帝力可及,但要想把他们完全纳入到中原王朝的制度架构中,显然是不现实的,也是得不偿失的。于是,治天下的内涵又被极大地丰富了,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因此而被增加了诸多精彩的内容。
——摘编自刘建军《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
评析材料中的观点(任意一点或整体),得出结论。(要求:结论不能重复材料中观点,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表述清晰。)
材料:唐至北宋前期,官府轮差乡户承担州县与乡村的基层政务,被称为“职役”。至宋前期,职役已成为困扰地方社会与宋朝基层统治的严重问题。雇役法于熙宁四年(1071)正式推行至全国,其主要内容是政府向乡间主户征收“役钱”雇佣自愿代役之人,代替乡户承当职役义务,同时还以役钱支付吏禄。宋神宗、王安石等坚持将役钱作为地方财用的基本定位,州县对役钱的起征点与计征依据的权限尤其突出,中央通过仲裁、赏罚与推广地方经验等方式,来维持对地方行为的适度调控与引导。地方官府在确定役钱“立额”时,除了雇值等必要支出之外,差役期乡差役人的隐性支出转变为财政显性支出,所增加的地方州县费用,以及役钱计征本身所造成的行政开支,也都被纳入其中。元丰元年(1078),朝廷还专门下诏规定不可移用役钱。元祐元年(1086),朝廷以恢复差役法为名,剥夺了全国州县地方对于役钱与坊场钱的处置权。
——摘编自黄敏捷《北宋熙丰时期的役钱征收与地方权限-兼评雇役法》
材料:二战结束后,原子能及其国际控制成为国际关系的一个新议题。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于1945年11月发表共同声明,呼吁联合国建立一个国际保障体系以确保原子能仅用于和平目的。同年12月,美、英、苏外长会议发表《莫斯科公报》,主张在联合国主持下建立一个原子能委员会。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于1946年1月成立。1946年6月,美国代表伯纳德·巴鲁克提出原子能国际控制的“巴鲁克计划”:提出应建立一个掌控所有的原子能材料,并对所有原子能活动拥有许可权和核查权的国际原子能开发机构。苏联对此计划明确表示反对。苏联认为,应将核裁军和核控制联系起来,在建立原子能国际控制体系之前,应首先禁止并销毁核武器。直至1949年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宣布结束使命,原子能国际控制问题依然悬而未决。艾森豪威尔
上台后,提出了“原子能和平计划”,积极推动和平利用原子能的国际谈判沿着美国设计的议程和方向逐步展开,最终促成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建立。
——摘编自舒建中《美国对外政策与国际原子能机的建立》
材料:孙中山始终认定“吾国必须统一”,并确信“中国终究能统一”。孙中山指出,中国“国土统一已数千年矣;中间虽有离析分崩之变,然为时不久复合为一。”“中国的各省在历史上向来都是统一的,不是分裂的。”“最近六年护法之举……其目的实为统一”,中国现在要的是“民主统一,共和统一”。他强调“合满、汉、蒙、回、藏诸地为一国”的民族统一和领土统一,是实现祖国统一的首要目标,而各省“行动既一,决无歧趋,枢机成于中央”的军政统一,也为国家统一的重要条件。孙中山认为统一国家的方法应依时局变化之情势来择定,曾一再表明要以北伐来武力统一全国。孙中山深知“统一与否实关中国存亡”,因此他始终“把重新统一中国看成是头等大事”,毕生为实现祖国之独立、统一和富强而奋斗。
——摘编自周兴樑《孙中山祖国统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时代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