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内外服制 ②分封制 ③宗法制 ④共和行政
材料一:雍正帝接受了云贵总督鄂尔泰的建议,废土司为府、州、县。1731年,这项工作初步完成。改流的实行,清军驻防地扩大,雍正为加强对新设府县的控制,增添营汛(戍防军队)。在改流地区,废除原来土司的征收制度,与内地一样,实行按田亩征税的原则,但征收多少,又根据当地的情况来确定,一般少于内地。很多土民有了土地,大有重见天日的感觉。
——杜诗瑀《清世宗雍正传》
材料二:清朝前期大事年表(部分)
1653年 |
册封五世达赖为“达赖喇嘛"尊号 |
1683年 |
清军渡海远征,收复台湾。 |
1684年 |
清朝在台湾设府,隶属福建省。 |
1713年 |
册封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 |
1757年 |
彻底击败准噶尔部 |
1727年 |
清朝设置驻藏大臣 |
1759年 |
平定大小和卓叛乱 |
1762年 |
设伊犁将军,总领军政事务 |
材料三:清朝的所谓“开疆拓土”,就是国家对边疆地区实行行之有效的管辖。清朝政府在继承中国历代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完成了对边疆地区的统一,对边疆地区行使主权,进行有效的管辖,将一个清晰完整的中国边疆展现在世界面前,在近代以前奠定了中国疆域的版图。
——摘编自成崇德《清代前期边疆通论》(上)
材料一:自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封闭大门被迫打开,晚清中国逐渐卷入以英美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经过二十多年的中西交往与文化交流,中国渐渐萌生了主动加入世界体系的愿望,而要融入国际社会,就必须了解和熟知国际社会成员之间业已形成的一套规范制度。……《万国公法》在中国的翻译出版,得益于美国长老会在中国的传教士丁韪良。……丁韪良着手翻译惠顿的《国际法原理》的事件和努力得到了清廷政府的支持。……总理衙门认为翻译《国际法原理》,试图了解国际法的动机是中国对外交往实践中形成的客观需要,合情合理,应予支持。
——《万国公法的翻译与影响》
材料二:1864年,《万国公法》汉译本面世,国际法开始系统、正式地传入中国。此后在丁韪良等传教士的引领下,江南制造总局、湖北官书局等机构翻译了大批西方国际法著作。尽管意识到“强则可享国际法上的利益,弱则国际法并不可恃”,清政府依然有意识地将国际法规范运用到中外关系的处理中。1874年,台湾琉球漂民案中,以总理衙门为代表的权力中枢保守地要求日本遵守修好条约,而不少知识分子和闽台官员却明确提出要以国际法处理中日在台湾问题上的冲突,申明中国在台湾全境的主权,要求日本退兵。此后的马嘉理案、曾纪泽伊犁谈判、中法战争等涉外交涉中,均援用了国际法。这些公法外交实践涉及领海、最惠国待遇、使领制度、局外中立、宣战等,大都取得一定的效果。
——摘编自张卫民《晚清中国对国际法的运用》
材料一:在近代中国,既有中西文化交流,又有新陈制度代谢,文化变迁与制度兴革的关系就很有趣了。制度上的现代化与文化上的“西化”当时往往混在一起,而且后者有时还被看成是最为深刻的变化。毛泽东曾把洪秀全与康有为、孙中山并称为“向西方寻找真理”的代表人物。
——摘编自秦晖《走出帝制——从晚清到民国的历史回望》
材料二:随着武昌城头的枪声响起,一场全国性的各省“独立”运动爆发了,清王朝犹如泥足巨人一般摇摇欲坠。1912年,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宣布中华民国正式成立。南京临时政府匆匆建立后,相继颁布《组织大纲》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中《组织大纲》明确规定在中华民国实行总统制的政府体制,这套政治模式,基本上是仿照美国政治制度而设计的。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