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牌匾上使用自己注册的“华天合义斋”不构成侵权
②菜单、餐具等使用“合义斋”,属于不规范使用,侵犯了张先生的商标专用权
③注册了商标“华天合义斋”,可以自由使用简称,不构成侵权
④在张先生“合义斋”商标注册10年后使用该商标就不侵权
①小王应当支付尾款并及时前往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②因房价大幅下跌,小王可免除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③小王必须继续履行约定,否则违反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④小王可与李某协商,通过变更合同等方式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①如702~1602的住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不论702~1602的住户是否存在着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起伤害属于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院理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④本起伤害不能确定侵权责任人,故法院不应支持张女士的诉求
①蜜蜂蜇人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蜜蜂蜇人属于不可抗力
③乙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④处理邻里关系都应当遵循当地习惯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