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未成年人应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③我国加强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悖于平等原则
④未成年人不受年龄限制,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①张某用品瓷器冒充真品,并以真品的价格卖给李某——诚信原则
②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自愿原则
③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公平原则
④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绿色原则
①只要使用了李某研制出来的实用新型技术均侵犯李某的专利权
②李某研发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保护期始于2023年10月12日
③10年的保护期过后任何人均可无偿使用李某的实用新型技术
④赵某生产销售与李某相同的该实用新型技术产品侵犯了李某的专利权
①城里的楼房被用于向银行贷款,银行拥有质押权
②自家的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都是田某的不动产
③若田某无力还贷,银行拥有楼房的所有权
④田某承包土地种植梨子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①甲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②因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为新要约
③在得到乙的承诺之前,甲可以对该要约撤销
④是乙对甲新要约的承诺,合同完成订立有效
①如果小王违约,小刘可以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违约金,但需返还小王8万元定金
②如果小王违约,小刘可以要求小王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罚没小王8万元定金
③如果小刘违约,小王可以要求小刘双倍返还定金
④如果小刘违约,小王可以要求小刘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10万违约金
①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是一种侵权行为
②应注明作者和作品出处,不必支付使用费
③应按规定支付使用费,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④不必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①侵犯了放映权,应停止侵害
②侵犯了著作人身权,应采取补救措施
③侵犯了著作财产权,应赔偿损失
④侵犯了表演权,应恢复原状
①小张的行为不仅给邻居造成妨碍,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小张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张占用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基础设施,没有构成侵权
④邻居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等原则妥善处理关系
甲女士牵着宠物狗出门,狗受汽车鸣笛影响撞倒儿童致其受伤;
11岁儿童乙放任合法养的宠物犬在广场乱窜,致使老人摔倒骨折;
丙动物园发生了成年游客将手伸进栅栏,被老虎咬伤的事件;
丁牵着禁养的烈性犬,走在大街上,狗咬伤了路人;
①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甲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丙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丁因自身过错侵害路人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①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应该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
②神志清楚的李某在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立下的口头遗嘱是有效的
③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大于口头遗嘱,因此法院应支持李某儿子的诉求
④李某儿子不孝顺的行为虽有悖公序良俗,但按法定继承仍可获得部分财产
①刘某不是老马的法定继承人,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②遗赠扶养协议是让孤寡老人老有所养的有效方式
③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④老马妹妹属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权
①小张与小王不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
②小张和小王儿已经结婚,小张与一女工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属于重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③小张和小王已经结婚生了女儿,法院要做好和解工作,不要他们离婚
④小王没有必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只需要法院宣布他们的婚姻无效即可
①张某在怀孕期间,法院不应受理诉讼
②欠李某的2万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张某提起离婚诉讼后有三十天冷静期
④若法院调解无效,可以准予双方离婚
①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③乙的父母赠送的奥迪汽车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④甲写作获得的稿酬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某公司职员李某与王某同住一室。一天,李某偷看了王某的日记,并将日记中的有关内容在公司员工中传播。王某对此非常恼火,顿生报复李某的念头。于是王某给公安机关写信,信中列举了李某盗窃公司的财物、赌博等问题。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证实,李某没有盗窃、赌博等行为。
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相关知识,分析李某和王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并说明理由。
杂技是我国拥有上千年悠久历史的艺术形式。中国杂技团的杂技艺术作品《俏花旦——集体空竹》节目,源自于历史悠久的“王氏天桥杂技”,是以“空竹”自身的特性为基础,将中国戏曲中“旦角”元素进行重组创作完成的新作品。该节目获得了各类国内外大奖,并已获得相关知识产权。2017年,中国杂技团的负责人发现腾讯视频网站上的一档节目《俏花旦》,其表演的背景音乐、演员服装、动作组合、表演形式等与中国杂技团的《俏花旦——集体空竹》高度相似。因此中国杂技团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该节目的演出方某民营杂技团作为被告之一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定,某民营杂技团的演出行为等构成侵害著作权,故判令其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对于一审判决,某民营杂技团不服,提起上诉。某民营杂技团辩称原告的节目源于“王氏天桥杂技”,并不是原创作品,“抖空竹”作为中国传统的杂技节目,自己也有权利进行表演。2021年11月1日,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后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院裁决的依据。
2023年2月,罗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及《工程预算书》,约定该公司为罗某全包装修某房屋,总工程款为28万元。罗某按合同约定于2023年8月3日、4日向该公司支付55%的工程款共计15.4万元。双方明确约定了室内定制家具、橱柜、浴室柜等的家装品牌,并到该品牌专营店确认颜色。安排家具过程中,罗某发现门板颜色与店内挑选不同,要求该公司提供定制家具的合同及发票,该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拒绝提供。此后,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工程,室内门、橱柜门安装等多项工序均未按期完工,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指出该公司行为的不妥之处。
2012年,李某(女)与周某(男)登记结婚。2013年,两人的女儿小琳在深圳某医院出生。2020年8月之后,李某与周某开始分居生活,小琳随母亲李某生活。父母曾协商离婚,但因未协商好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方案,暂未离婚。分居期间,周某以自己的收入是个人财产,而小琳并未和自己一起生活为由拒绝支付小琳抚养费。而母亲李某由于要照顾小琳,无法工作,生活陷入困境。
2022年1月,小琳将父亲周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周某从2020年8月起每月支付小琳抚养费3000元,直到小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并负担小琳今后医疗费用、教育费的一半。母亲李某作为小琳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家庭与婚姻的知识,对周某的行为进行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