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前期 | 西汉中期 | 西汉后期 | 东汉 |
2.7% | 15.7% | 32.3% | 30.3% |
材料一 分封制的核心内容是授民、授疆土。经过周初大分封,形成了以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各地诸侯共同拱卫王室的众星拱月般的政治格局。王室通过分封诸侯,加强了中央王国与地方诸侯的纵向联系。同时,由于西周诸侯国之间多有同宗共祖的宗亲关系或互为婚姻的姻亲关系,也使得诸侯国之间的横向联系加强。从强化中央统治及促进与地方诸侯间的联系来讲,分封制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郭炎《浅谈分封制得与失》
材料二 从制度建设而言,秦郡县制作为治理机制的确立,取决于统治技术的革新,这一革新的关键内容是官僚制的成长。在这一制度下,官僚从君主手上领取俸禄,对君主负责,还要接受考核,官僚之间也以科层制形成官僚体系。就郡县内部而言,郡设有郡守、郡尉和监御史。郡尉是郡守的副职,监御史直接属于中央的御史大夫。县一级,大县设令,小县设长,领有县丞、县尉。自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单一的郡县制,中间经由汉武帝予以稳定,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郡县制一直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基石。
——摘编自李磊《真实的郡县制:并非秦朝首创》
材料一 春秋战国时期,在社会、政治、经济等因素相互作用下,商品经济达到了历史上较高水平;主要表现在商品交换的地域范围广阔,出现了一批繁荣的商业城市和拥有雄厚商业资本的富商大贾。城市如“北却戎翟,东通三晋”的栎邑(秦),“北通燕、涿,南有郑、卫”的邯郸(赵);商人如:陶朱公范蠡、儒商鼻祖子贡、慧眼识人的吕不韦,他们甚至走到了历史前台。
——摘编自吴继轩《春秋战国时期商品经济发达原因探析》
材料二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法令,宣布私自盗铸金钱者死罪,并废除一切旧币,发行“五铢钱”,汉朝的币制自此稳定。在桑弘羊的建议下,汉武帝增设大农部丞对郡国盐铁官进行整顿,并设置36处盐官,分布在27个郡;至少设置48处铁官,分布在40个郡国;对于小邑和乡村,则特准商人在交纳重税的条件下把盐分销给消费者。面对郡国因纳贡带来的高额运输费用问题,汉武帝派遣大农部丞分赴各地充当特使,并指派各地均输官“输其土地之所饶”,最后由京师平准官实现“贱买贵卖”。此外,汉武帝还向工商业征收“算缗”(每值2000钱则纳税一算,即120钱),并鼓励知情者检举揭发,“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摘编自魏艾《国有专营制度:汉武帝文治武功的经济保障》
材料一 秦亡的原因较为复杂,必须从内因和外因的结合点上来进行分析。秦统一不久后,朝内出现了三个派别,一是以扶苏为代表的宗室和军功贵族集团,二是以李斯为首的官僚集团,三是以赵高为魁的宦官集团。秦始皇死后,统治阶层为了争夺权力,发生了残酷的党争。赵高伙同胡亥、李斯消灭了扶苏集团,夺取了政权。二世、赵高血腥镇压反对势力,“群臣人人自危”,朝不保夕。由于统治阶级内部相互残杀,大大削弱了秦朝的统治力。以致党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之时,昔日席卷天下的秦王朝竟然派不出一支精锐的军队和一员精通谋略的大将。
——摘编自朱子彦《中国封建王朝衰亡原因新探》
材料二 从西汉开始,地主阶级内部逐渐出现了大量土地和财富的豪强大地主阶层。东汉以来,随着豪强地主势力的持续发展,使以外戚、官僚、宦官为主要成分的豪强地主集团恶性膨胀,成为当时社会上最反动、最腐朽的势力。由于对羌族连年用兵,赋税不断增加,豪强地主势力迅速发展。外戚宦官的争权夺利,交替擅权,形成了拉锯局面。桓帝永兴年间(153年),全国将近三分之一的郡国遭受蝗灾,河水泛滥、流民达数十万户。从东汉安帝到灵帝黄巾起义前,七十来年,农民起义连年亘月。黄巾起义爆发后.东汉王朝为尽快平定战事,下放军权至地方。平定起义后,东汉王朝名存实亡。
——摘编自张效禹《论黄巾起义的特点及其历史作用》
材料 恩格斯曾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任何一种思想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孕育它的时代。任何伟大思想都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对时代发展提出了很有价值的理论思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春秋战国时期相关史实,围绕“思想与时代”这一主题。自拟一个论题,并予以阐述。(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论述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