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朝关于金融犯罪的立法更为完备。在铸钱方面,唐律规定,“私铸钱者,流三千里;作具已备,未铸者,徒二年;作具未备者,杖一百……若磨错成钱,令薄小,取铜以求利者,徒一年”。在收藏方面,对收藏现钱数额加以限制(如唐宪宗和年间规定最多为5000贯),限满违犯者,平民处死,有官品人等奏告朝廷贬责。唐时借钱违约也要治罪。借款人到期不按契约偿还,或违期偿还,出借人可到官府告发,官府依法追究借款人责任,并强制如数偿还。
——摘编自胡启忠《中国古代金融犯罪考》
材料二:晚清人当时对世界金融形势还不了解,而政府对金融开放风险认识不足,金融监管缺失,对民族金融业又保护不足,导致传统金融机构风雨飘摇。金融业开放本身又打通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导渠道,以致列强经济危机等强烈冲击了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外国银行进入中国,在部分地区拥有了货币发行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近代中国中央政府对货币发行的集中权力。腐朽的清王朝自顾不暇,而且惧怕外资金融势力背后的帝国主义政府,导致部分金融监管处于真空。……外国资本势力通过借款等方式极力扶植中国的反动落后势力,阻碍中国政治进步……影响了中国政局。
——摘编自张宏彦《中国近代金融业开放:历史经验与当代借鉴》
材料一:16世纪的欧洲对统称为“印度货”的中国商品怀有极大的兴趣,逐步富裕起来的市民阶层以及艺术品收藏家们,愿意出高价购买来自中国的丝绸、瓷器、漆器。无论是葡萄牙还是西班牙、荷兰,在与中国的贸易中始终处于结构性的贸易逆差地位,为了弥补这种逆差,不得不支付硬通货——白银。因此,美洲和日本的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成为当时全球经济中一道独特的风景。有学者戏称这种结构性贸易逆差为“商业上的纳贡”。
——摘编自樊树志《明史讲稿》
材料二:中国白银流通量不仅在16世纪期间迅速增加,而且在清代乃至在1820年左右仍然继续增长。16—17世纪,白银普及适逢东亚海域的海运(商业及海盗)大发展,也正值市镇和城市活动勃兴。某些手工技艺(特别是织布、瓷器和印刷)臻于完善,这使得中国经过17世纪中叶的衰退之后,能稳当实现自己作为奢侈品出口大国的使命。正是在经济发展、城市振兴的背景下,近代欧洲的首批冒险者到东亚海域上来了,首先是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17世纪初又来了荷兰人。这一现象对东亚原无太大影响,因为这些新来者无非是进入远东的商业流通网,并利用这一地区的繁荣局面。但此现象也已预示未来的光景。多亏了他们,中国才获得欧洲和美洲的第一批物品:效率更大的火器、甘薯、花生、烟草、玉米以及借墨西哥大帆船自马尼拉运到远东的银锭。除此之外,还有在精神生活方面显示的并于17世纪确定下来的新方向,其次是自1600年左右起与欧洲科学、技术、宗教的初期接触。人们或许会认为,这可以说得上是中国和东亚近代时期的开端。
——摘编自(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
图1中国古代城市的基本布局
图2中国近代城市空间结构的基本模式
比较图1和图2,提炼出一个观点,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说明。(要求:写出观点,观点合理、明确,史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