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官制度是古今中外重要的用人制度。近代英国文官制度奠定西方文官制度的基础。
材料一 纵观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的发展趋势,其选拔范围在不断的走向扩大和开放,逐渐由统治阶级内部选拔发展到向全社会开放。隋唐时期,中国再度实现了大一统,创立科举制,把平等竞争机制引入选官制度,向社会各阶层人士敞开了入仕的大门,使封建政府可以从社会各阶层吸纳大量优秀人才进入各个管理部门。
——摘编自张国安《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光荣革命后,旧制度带来贪污腐败、卖官鬻爵、政治丑闻屡见不鲜。这些严重影响到工业资产阶级要求加速发展经济和实现自由竞争的愿望。19世纪50年代,英国工业革命的完成,加大了政府工作量,也使得政府工作变得更加复杂化、更加专业化,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管理这些新老产业。
——摘编自徐愿《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及其影响》
材料三 (英国)文官职责是执行政府的政策。他们是“非政治份子”,不参加党派斗争,不参加政党政治活动,不得竞选议员,保持政治中立。在内阁时常更迭的情况下,他们不与内阁共进,无过错不被免职。还经常受大臣们的咨询,向其提供情报、知识、经验。这些职能的行使,使文官成为统治阶级“从不更迭”的幕后政府。
——摘编自鲍红信《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的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到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为”。
——《孙中山全集》
材料二 1954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1982年宪法体现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中国在历史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材料 人类肯定想象不出比这更好的政府:一切都由一级从属一级的衙门来裁决,官员必须经过好几次严格的考试才录用。在中国,这些衙门就是治理一切的机构。……如果说曾经有过一个国家,在那里人民的生命、名誉和财产受到法律保护,那就是中华帝国。……尽管有时君主可以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熟悉的少数人,但他无法滥用职权加害于他所不认识的、在法律保护下的大多数百姓。……人类智慧不能想出比中国政府还要优良的政治组织。
——伏尔泰《风俗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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