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后冷战时代
材料一:(关于“民本”一词)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在先秦时期已始露端倪,其中儒道两家民本思想既“同”又“异”。其“同”表现为两家都认识到相对于“君”而言普天之下民众的重要性、主张宽厚待民,但相较而言,两者在重民本的原因和措施方面存在根本分歧。儒家的民本思想立足于王道政治,主张仁者爱人、以德治国,希望统治者积极推行仁政;而道家则代表小国贵族,主张顺其自然、无为而治,希望统治者清静无为,使民自化。两者都对当时及后世政治产生了深远影响。
——摘编自陈颖琦《论先秦儒道民本思想之异同》
材料二:在洋务运动以前,中国人对西方科学知识还缺乏一个专门词语来对应。洋务运动中“格致”被用来指代西方先进军事技术,对科学的认识尚停留在器物的水平上。维新派对科学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即把科学看作包括自然科学知识体系,并逐渐用“科学”一词取代“格致”。新文化运动,特别是五四后,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进一步把“科学”引申到社会和思湖领域,从而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
——摘编自梁志平《“科学”一词在中国的早期传播》
材料一:十六世纪“正是近代社会真正的开端”。十六世纪初,全球化的进程开始加速。罗马天主教会操控的世界体系已被彻底粉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获得飞速发展。“在国家之间的关系上,上帝已不再是合法的道德权威,君主才是最终的裁判者。”随着“国王”日渐强大并走向专制,罗马天主教会的世俗权力逐渐被剥夺,一统天下的基督教世界帝国观念日益受到世人的唾弃。从而,近代国家观念取得较为迅速的发展,近代国家的观念就是各国平等。许多以王权为中心的君主国已经强固地建立起来,而王权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国家。可以断言,没有近代意义上的国家也就谈不上近代意义上的国际法。
——摘编自陶永新《从万民法到国际法——近代国际法概念演进考》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一整套国际规则体系,逐渐成为整个国际社会的行为规则,构成了当代国际法。20世纪,尤其是1945年以来,许多具有不同政治、文化、社会和法律背景的新兴国家进入国际法律制度领域。它们进入国际社会对国际法已经产生了,并将继续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它们对一些以欧洲为核心的概念和国际法原则、规则的效力提出挑战。由于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国际法的范围扩大了,出现了一个新兴的分支——国际经济法。同时国际法还产生了新的发展,出现了新的分支学科——国际人道主义法、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发展法、环境保护法、海洋法等。
——摘编自周忠海《国际法史与国际法的发展》
材料:一般以为,革命是因为统治阶级“失道”“失人心”,社会矛盾激化到了无从解决的地步,民众才被迫揭竿而起的。这意味着革命是“发生”的,而不是“发动”的,是自然来临的,而不是人为制造的。其实革命发生的机制非常复杂,难以一概而论。有的革命是“逼”出来的,有的革命是“造”出来的,更多的革命恐怕是有“逼”有“造”,亦即朝野双方合“造”的。
——摘编自王奇生《高山滚石:20世纪中国革命的连续与递进》
材料反映了一位学者对革命的认识,对此认识提出你自己的见解(赞成、质疑、修改皆可),并结合中外历史上的一次革命,说明理由。(要求:见解明确,持论有据,表述清晰。)
材料:清末,绝大多数书院仍然教习八股文。甲午战争前,郑观应等提出了“仿照泰西程式”改革书院的主张。甲午战后,梁启超等大声疾呼“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戊戌变法期间,清政府发布上谕将全国各书院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高等学堂、中等学堂、小学堂。全国各省书院改为学堂者约二十余所。1901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上奏,提出“今日书院积习过深,……必须正其名曰学,乃可鼓舞人心,涤除习气”。清政府再度发布上谕改书院为学堂。全国范围内再次掀起了书院改学堂的热潮。至清朝覆亡,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至少有1600余所书院改为各级各类学堂。
——摘编自邓洪波《晚清书院改制的新观察》等
材料:塞浦路斯作为东地中海蕞尔岛国,毗邻欧亚非三大洲,扼东西方交通要冲,自古为强国必争之地。1967年塞浦路斯共和国的希腊族与土耳其族发生冲突,从而引发了塞浦路斯危机,希腊和土耳其两国很快发展到战争的边缘。美国总统约翰逊派遣以塞勒斯·万斯为总统特使的特派团在土耳其、希腊、塞浦路斯之间穿梭调解。万斯经过三个阶段调解,缓和了紧张局势。《基督教箴言报》记者在报道中称万斯“夜以继日的19天避免了一场战争”。土耳其外交部秘书长泽基·库内拉尔普所言,“许多例子证实,联合国安理会无法解决冲突,但从塞浦路斯最近的危机中可以看出,危机的解决特别有赖于美国的影响力”。希腊军政府认为,美国有足够能力限制土耳其武装干涉塞浦路斯,从而为其后塞浦路斯局势的演进埋下了隐患。
——摘编自何志龙、高成圆《塞勒斯·万斯对1967年塞浦路斯危机的调解》
材料:王鸿一(1874—1930),山东菏泽人,成子众望的教育名宿和社会活动家。王鸿一认为,学校制度弊端颇多,“出一分劳力,得一分报酬,得一次毕业,增一分资格……教以利,学以利,而利乃沁人心脾,人格之感化,既不可能,智能之授受,亦难有效”;由于“整齐划一之教程”,“则消灭个性,埋没天才”;“今日学校之所尚者科学耳,知识耳,而人格之陶冶,体格之养育,皆在有名无实之列”;“然而科学之研究,贵创造,贵发明,贵试验,贵实用,非仅记诵见闻之学也”,“而高等教育,学费亦钜……虽属中产之家,诚亦力有不给,况贫民乎?”至1908年,在王鸿一直接参与和推动下,菏泽城乡建有各类学校百余所,仅用几年时间就使基础教育初具规模,走在全省乃至全国教育革新的前列。他培养出的学生如张含英、何思源、于天仁、何兹全、萧之楚、徐鹏翥等都成为时代的精英。
——摘编自察应坤《王鸿一的教育思想与教育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