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刺史 ②宦官 ③丞相 ④外戚
材料一: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礼记·表记》
材料二:“周人之制度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
—王国维
材料三:下图为西周早期青铜文物召卣及铭文拓片,铭文记载了周王将毕地的土地“方五十里”赏赐给召的史实。
材料一:新法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怕老百姓不相信,于是在咸阳市场南门立一根三丈长的大木杆,招募百姓中有能把它搬移到北门的,赏十金。百姓奇怪,没人敢移。又宣布:“能搬移的给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搬移了木杆,就给了他五十金。
材料二:新法规定:立了军功的,按功劳大小升爵受赏;为私利争斗的,按情节轻重处以刑罚。努力务农,精耕勤织,因而获得粮食、布帛丰产的,免除本人的徭役或赋税。国君亲属宗族不是立有战功,经过评定,不得列入谱牒。
材料三:新法实行了一年,秦人到国都投诉新法不便利的数以千计。正在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新法。商鞅说:“新法行不通,是由于上面的人先犯法。”将依法惩办太子。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刑,就处罚了太傅公子虔,太师公孙贾被处以墨刑。第二天,秦人都守法了。
——以上均摘编自《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一:北魏孝文帝决心迁都,但迁都的决定遭到许多鲜卑贵族的反对。494年,孝文帝以南征为名,亲率文武官员和20万大军南下。到达A城时,正值秋雨连绵,道路泥泞,长途跋涉的鲜卑贵族和官兵们疲惫不堪,不愿意继续前进,孝文帝趁机说,行军中途,怎么可以无功而返?如果不愿意继续南征,可以先定都在此,随行人员没再反对,于是大功告成。
材料二:3个鲜卑姓改的汉姓:
鲜卑姓 | 汉姓 |
拓跋 | 元 |
步六孤 | 陆 |
贺赖 | 贺 |
《魏书》记载:“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
材料三:南朝官员陈庆之出使北魏,目睹了北方经济、文化兴盛的景象后,感慨地说:“以前以为长江以北都是落后的‘异族’风气,现在才知道中原地区礼仪兴盛,人才济济,难以言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