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 作者 | 完成时间 | 主要内容 | 书评 |
《禾谱》 | 曾安止 | 元祐五年至绍圣元年(1090-1094年)间,辞去县令后 | 吉泰盆地地区水稻品种的特征、插秧、收割、栽培等 | 中国第一部水稻品种专著 |
《芍药谱》 | 刘攽 | 熙宁六年(1073年),罢海陵守至广陵游历期间 | 今扬州,芍药的种类、栽培等,绘图附录 | 中国现存最早关于芍药的专著 |
《永嘉橘录》 | 韩彦直 | 淳熙五年(1178年),知温州任内 | 今温州,柑橘的种类、栽培等 | 世界上第一部完整的柑橘栽培学著作 |
《救荒活民书》 | 董煟 | 大约嘉泰元年(1201年)上呈朝廷前三卷,大约嘉定二年(1209年)左右完成《拾遗》,地方官任期内 | 条陈救荒之策,记述了世界上最早的治虫法规,备述本朝名臣贤士可资鉴戒的救荒议论 | 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系统全面论述救荒之策的著作 |
《菌谱》 | 陈仁玉 | 淳祐乙巳(1245年),仕宦子弟,居于家乡时 | 今台州,食用菌菇的性味、生长、采摘等,附有解毒方法 | 世界上现存最早的食用菌专著 |
教材版本 | 章 | 节 | 标题 |
《初级中学课本中国地理》上册 | 中国的地理位置和疆域 | 疆域形势 | 海陆疆界、陆疆形势、海疆形势 |
中国的海 | 海岸和岛屿 | 岛屿的分布 | |
中国的气候 | 气候复杂的原因 | 寒潮、台风 | |
《初级中学课本中国地理》下册 | 东南沿海区 | 位置和地形 交通和城市 | 台湾岛、海南岛、南海诸岛香港和澳门 |
高级中学《外国经济地理》下册 | 美国 | 民族、人口和国家制度美帝国主义的向外扩张 | 民族成分与种族歧视对外侵略的军事基地 |
材料:历史文献中关于李鸿藻的记述(部分)
记述摘编 | 出处 |
李鸿藻,字兰孙,直隶高阳人。(同治)十年,擢都察院左都御史,加太子少保。时有修葺圆明园之旨,朝臣同起力争。鸿藻亦言:“不应虚糜帑精,为此不急之务。”乃止。光绪二年(注:1876年),命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寻丁本生母忧,服阙……时崇厚与俄擅定伊犁约,鸿藻坚持不可,争於廷。卒治崇厚罪,议改约。及法越启衅,言路愈奋发,劾罢枢臣。二十年,日韩事棘,命鸿藻商办军务,再授军机大臣。与翁同稣皆主战,并争和约,卒不能阻。鸿藻性至孝,为学守程朱,务实践,持躬俭约。谥号“文正”。 | 赵尔巽《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 |
查郑州口门五百六七十丈,鸿藻督工不过半年,堵塞五百余丈,只剩三十丈,计六占未进,工程进行之速为历年来治河者所仅有。 | 《高阳县志》 |
高阳李文正公当国,宝为之魁,弹击不避权贵……举朝为之震竦。 | 恽毓鼎《崇陵传信录》 |
直隶旱灾,公倡议募赈款于京内外,施以救济。 | 李宗侗,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 |
执事日记(注:1877年版,郭嵩焘出使英国沿途见闻《使西纪程》)一编,初闻兰孙大为不平,逢人诋毁……总署惧而毁板(版) | 吴汝纶《李文忠公朋僚函稿》 |
不敢犯清政府一向关于结社的禁令参加到强学会里边去,只是在会外做赞助人,做支持者”。 | 王试《维新运动》 |
下图为某中学历史研究社团的研究性教材《国际经济组织》的目录(残缺)。
第一章 国际经济组织概述 第一节 国际经济组织简介 第二节 国际经济组织的意义 第二章 联合国在经济领域的专门机构 第三章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第四章 世界银行 第五章 …… 第六章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概述 第七章 北美自由贸易区 第八章 …… 第九章 亚太经合组织 第十章 其他重要的国际经济组织 主要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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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洪武年间,“京师军民居室皆官所给,比舍无隙地”,“房屋各照原编字号造定文册,内府收照”,如报恩寺的42间廊房就属于南字号。其中,军士居营房,官员所居廊房称廨舍,均免“赁钱”。“苟在朝者,皆给廨舍处之”,“不许别衙门官员掺占”,“凡有司官吏不住公廨内官房而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太祖还“命於三山诸门外,濒水为屋,名塌房,以贮商货”。至于城中民居之廊房,则征“廊房钞”,“系民住房屋上纳”,“四季征收”,沿至明末;征“门摊”,明初收钞贯,嘉靖朝“针对开张铺面,每户征银3分3厘”;万历年间,征“房号钱”(摊派的雇佣钱),“以门面间数征收”。然而,景泰年间,“洪武中拨住房屋,今多焚毁倒塌,而办纳房钞如故”。嘉靖年间,“御赐廊房通被军民之家占为己业,法司各官反行赁典借住,使恩制不及于品官,官房占为市业”,对各卫新军,兵部不再供房,而是“每名给银买房居住”。
——摘编自「明]施沛《南京都察院志》、《明史》等
材料二:建国初期,我国出现了不少乱占城市房屋的混乱现象。1950年1月,经政府机关研究后《人民日报》信箱答文:城市房屋,无论是属于城市地主或乡村地主所有、现在都不得没收,政府保护城市会馆及一般宗教迷信团体的房产,不予没收或接收。1950年11月,政务院规定:城市一切合法之私人房产出租时,其租约由双方协议订立,若有不正常租赁关系,予以取缔;公共房产出租,公私两利原则下,应收一定租金,对贫苦、烈、军、工属及集体宿舍等,可酌情照顾。1951年2月政务院《关于没收战犯、汉奸官僚资本家及反革命分子财产的指示》,没收后的财产(包括房产)归国家所有。中共中央于1956年1月批转《关于目前城市私有房屋基本情况及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意见》中指出:在一两年内逐渐完成对城市私人房产的社会主义改造;私人之间的买卖仍应允许,但必须经政府房产管理机构登记和批准。
——摘编自何勘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史》
逮皇魏受图,光宅嵩洛,笃信弥繁,法教愈盛。王侯贵臣,弃象马如脱屣,庶士豪家,舍资财若遗迹。於是招提栉比,宝塔骈罗,争写天上之姿,竞摹山中之影……暨永熙多难,皇舆迁邺,诸寺僧尼,亦与时徙。至武定五年,岁在丁卯,余因行役,重览洛阳。城郭崩毁,宫室倾覆,寺观灰烬,庙塔丘墟……京城表里,凡有一千馀寺,今日寥廓,钟声军闻。恐后世无传,故撰斯记。然寺数最多,不可遍写,今之所录,止大伽蓝。其中小者,取其详异,世谛俗事,因而出之。先以城内为始,次及城外,表列门名,以记远近,凡为五篇。
——摘自《洛阳伽蓝记》序
卷一城内永宁寺,熙平元年灵太后胡氏所立也,在宫前阊阖门南一里御道西。其寺东有太尉府,西对永康里,南界昭玄曹,北邻御史台……永安二年五月,北海王元颢复入洛,在此寺聚兵……卷三城南……别立市于洛水南,号曰四通市。民间谓为永桥市。伊洛之鱼,多于此卖……狮子者,波斯国胡王所献也……卷四城西……园中有一海,号“咸池”。葭焚被岸,菱荷覆水,青松翠竹,罗生其旁……市西有延酤、治觞二里。里内之人多酝酒为业……妻临去,将刀截岩发而走,邻人逐之,变成一狐,追之不得……
——摘自《洛阳伽蓝记》
东魏武定五年(公元547年),抚军司马杨街之重游洛阳,撰写《洛阳伽蓝记》。请简析此文献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