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
②李某因城区旧城改造,在搬迁过程中,因公司施工不当而受伤,住院治疗费用数千元
③赵四发现自己的个体小店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于是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
④王大爷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外孙小李并协助其完成登记,事后反悔,要求小李返还房屋
①该套商品房归李某所有,因为他率先付清了房款
②该套商品房归方某所有,因为他完成交付并办理过户手续
③法院会判方某胜诉,因为他是善意取得并依法登记房产
④李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河以在5年之内提起上诉
①农村村民盖房必须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享有所有权
②王某将新买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银行享有抵押权
③李某把在商场买来的电视机赠送给老人——老人对电视没有所有权
④A为获得所需借款交由B保管一批祖传古董——B享有质押权
①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取得该发明专利权
②在保护期满后申请续展,使该发明长久获得法律保护
③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获得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④选择用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能一直受到保护
①乙的行为侵犯甲的发表权
②丙的行为侵犯甲的复制权
③乙的行为侵犯甲的著作权
④丙的行为侵犯甲的改编权
①乙公司的回复属新要约
②只有订立书面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③乙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④乙公司的设备故障不属于不可抗力
①小华作为继子享有继承权,但为第二顺序
②严先生母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③曹女士与严先生仅为同居关系不享有继承权
④曹女士腹中胎儿为非婚生子女不享有继承权
①符合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②是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集中体现
③确保了劳动者平等就业、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利的实现
④为女职工通过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使用自己的姓名
②村民应该改姓,因为姓名权使用应该与时俱进,结合时代潮流
③村民不能把姓改成“鸭”,容易引起歧义,已经违背公序良俗
④相关部门要改进提升服务,尊重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①小明主动投喂动物存在过错,应承担全部责任
②动物园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本案应适用法律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规定
④小明可请求动物园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
①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③乙的父母赠送的奥迪汽车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④甲写作获得的稿酬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①孔某与丈夫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②甲因乙没有按时还钱,将乙的照片加上贬损性文字公之于众,乙将甲诉至法院
③某公司在送货途中因车辆故障无法及时按约送达,请求免除其违约责任
④小王因所购车辆有质量问题申请仲裁,但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将4S店诉至法院
①周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因未明确价格产生争议——民事诉讼鲨色冬因菜
②赵某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被单位辞退产生争议——行政诉讼
③张某因在小区门口违章停车被交警处罚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④仇某因发布诋毁戍边英雄官兵言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①本案中,矿产企业可委托辩护人代理其进行诉讼
②本案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矿产企业需承担侵权责任
③光明县受损村民可以向邻县县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村民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①思维具有间接性,凭借已有知识把握未知事物
②思维具有能动性,通过抽象思维形成新的认识
③思维具有预见性,根据感官直接感知认识对象
④思维具有实践性,善于解决新出现的实际问题
梁先生退休后回到农村祖屋居住,从外地移植过来一颗枣树种在自己重新修缮的院子里。入秋后枣树结满了鲜红的大枣,十分诱人。一日,邻居廉某到梁先生家串门,见梁先生未在家中便私自爬上树摘枣,正在摘枣之际,听到梁先生开门声一时惊慌,不慎从树上跌落受伤。梁先生进门见状立即拨打120救助,并通过村委会联系到了廉某在邻村打工的女儿,后跟随120车辆一起将廉某送往市区医院。由于廉某家属没有及时到场,梁先生垫付了医药费2万元。但廉某当日抢救无效死亡。廉某女儿女婿到场后,非但没有对梁先生表示感谢,还以梁先生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由,拒绝返还垫付的医药费,并向法院起诉要求梁先生承担赔偿责任总计80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是否该支持廉某家人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镜头一 甲的儿子7岁时,将一个价值900元的儿童手表送给了同学。甲要求该同学家长协助退回手表。
镜头二 乙的邻居在自家阳台上搭建了鸽舍,饲养、放飞信鸽。鸽粪给乙家的窗户和阳台造成了严重的污染,放飞的信鸽也严重影响了乙的休息。乙将邻居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进行赔偿。
镜头三 丙的父亲曾立有公证遗嘱,其两套房产将由丙继承。丙的父亲去世前,在神智清楚且由多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其中一套房产改由丙的妹妹继承。丙父去世以后,丙要求继承父亲的全部财产
如果你是法官,你是否支持甲、乙、丙三人的主张?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理由。
日前,深圳检察机关起诉一起假冒知名品牌口罩案入选广东高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0年2月,正值广东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被告人刘某干将购买的4.6万个不符合细菌过滤标准的口罩,分别装入某知名口罩品牌包装袋内,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销售假冒的某知名品牌医用口罩1万余个,销售金额达3.7万余元。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犯罪嫌疑人刘某干抓获,并现场缴获假冒口罩1.1万个、印有知名品牌包装袋1.5万个。检察机关对此提起公诉,同时作为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作为全国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刑事和民事司法程序同时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惩处,具有较强的司法引导和教育意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深圳市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积极意义。
材料一 2022年8月,农民工谢某、陈某、董某等人应罗某、李某(承包人)之邀请到某大院改建工程处做木工,负责修建私家宅院,双方约定日工资200元,工程做完付款。当月12日,谢某、陈某、董某等人依约到大院上班,经过长达5个月的起早贪黑,该宅院的改建工作圆满完成。双方对工资进行结算,结算完毕后承包商罗某表示发包人(业主方)未依据实际工程量打工程款,故目前收到的工程款只能先给一部分,再欠一部分,其中谢某、陈某、董某等六人未付工资合计:2万余元,由承包商出具了未付工资明细单,后谢某、陈某、董某等六人因多次向承包商罗某、李某索要工资无果,于2023年1月11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中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派了律师维权。
材料二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第九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第十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