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时期 | 官制 | 总人数 | 士族 | 比例 | 庶族 | 比例 |
东晋 | 中央文武要职 | 355 | 355 | 100% | 0 | 0% |
刘宋 | 中央文武要职 | 260 | 163 | 63% | 97 | 37% |
刘宋 | 方镇州刺史 | 208 | 62 | 30% | 146 | 70% |
表2
晋天福二年 (937年) | 诏:“禁一切铜器,其铜镜今后官铸造,于东京置场货卖, 许人收 买, 于诸处兴贩去。” |
周广顺元年 (951年) | 敕:“铜法,今后官中更不禁断, 一任兴贩, 所在一色即不得销铸 为铜器货卖,如有犯者,有人纠告捉获, 所犯人不计多少斤两, 并处死。其地分所由节级,徒一年, 邻保人十七放,其告事人给 与赏钱一百贯。” |
表中内容主要反映了( )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 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 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 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古之选举专论行,今之进士专论文,似相背驰,然古以行举者,未必便保其终如兹,科目虽以文进,而进士一科,尤为世所崇重, 士登其目者,未免自顾科名,爱惜行检,不敢为非,是励行崇化之道,实默寓其间,与古之辟举,盖异辙而同途也。
————摘编自 (明) 陈于陛《意见·科目》
材料一 粟生而金死, 粟死而金生。 金一两生于竞 (通“境”) 内, 粟十二石死于竞外。粟十二石生于竞内, 金一两死于竞外。 国好生金于竞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 国好生粟于竞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 国强。
————摘自《商君书·去强》
材料二 1898年清政府命令各省府、 州将书院一律改为学堂, 兼习中学和西学。1902年起,陆续制订、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发展农业教育的政策和规章,兴办农业学堂由此也就成为新政中的一项“既定国策”。 1903年9月, 清廷在中央初设专门性的产业行政机构————商部,地位仅次于外务部而列其他各部之首。 商部内分设保惠、平均、通艺、会计四司, 分别负责农、 工、 矿、 交通、 财政等事宜。 其中 “平均司”为专门执掌与农业相关的如“开垦、 农务、 蚕桑、 山林、 水利、 树艺、 畜牧一切生植之事”。
————摘编自詹灵杰《清末农业近代化析论》
材料三 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后,我国大幅提高粮食统购价格和超购加价幅度,调减粮食征购基数,恢复粮食集市贸易。1985 年取消统购派购,将粮食棉花改为合同定购。1990年,建立了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建立棉油等其他农产品储备制度,根据市场供应进行适时调控。1985 年, 中央财政建立了“发展粮食生产专项基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93年,建立收购保护价制度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全国人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1998 年,根据农业发展阶段和即将加入 WTO的新形势, 对1993 年颁布的《农业法》进行了修订,“农业投入与支持保护”独立成章。
————摘编自方言《中国特色农业支持保护之路》
材料 表3
13 世纪以前 | 英国以郡长、郡法院和城市当局为代表的各级地方政府,不只是国王政 府的地方代理机构,同时也是地方共同体的自治机关,具有相对独立性 | |||
14 世纪 | 授予治安法官以搜查、逮捕、审判除叛逆罪和死刑重罪之外所有刑事嫌 犯的权力。爱德华二世时期,国王有权任免治安法官, 只有“国王满 意”才能继续任职,治安法官就任时必须进行宣誓,保证“忠于职守” | |||
1439年 | 法规规定必须拥有年收入 20镑的自由土地保有人方可担任治安法官。 治安法官几乎全部出身乡绅和小贵族,对于治安法官的专业知识没有明 确要求, 大多数人是法律的门外汉。 | |||
17-18世纪 | 伊丽莎白时代,绝大多数人并未完全处于中央政权的直接管辖下, 大多 数人由地方官员管理,特别是治安法官们决定其命运。治安法官曾一度 黯然失色,在18世纪时再次控制了地方司法、治安和行政管理大权 | |||
19世纪 30—40年代 | 英国进行了一系列上层建筑层面的改革,治安交给了新建的警察部门。 司法由改组后的统一法院承担起来,原来的治安法官虽继续保留,但职 权仅限于地方司法,与行政完全脱钩。由于实现了民主化和民生服务 化,地方民众不再仅仅是地方自治的客体, 而成为地方自治的主体和服 务对象,中央政府基本不干涉地方具体事务,至多通过立法和财政援助 对地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调节和监督。 | |||
1888年 | 将民主自治原则落实于郡级政府。《1900年城镇议会法》要求所有的自 治市都要设立民选议会 | |||
1997年 | 英国颁布《地方政府法》,提出地方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提供公共服务, 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必须通过专门机构和人员及固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估 |
————摘编自程汉大《英国地方自治:法治运行的三个阶段》
围绕“英国地方自治”这一主题,从表3中选取两个及以上时期历史信息,自拟论题,结合有关知识进行阐述。(要求:论题明确,史论结合,论证充分,逻辑清晰)
协商民主是公民通过自由而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政治生活。协商民主的发轫久远,.中西方协商民主的兴起和发展面临不同的历史语境和理论诉求。
材料一 西方协商民主直接源于西方的历史文化与传统,其产生缘由主要是应对当代自由民主政治面临多元文化和多元利益纷争的现实挑战。 因此, 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产生离不开西方传统理念,尽管从其理论产生来看,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与共和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和社群主义等民主理论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不可否认的共识是自由主义民主(代议制民主) 理论是西方协商民主理论产生的直接理论来源。但无论是哪种对人权的自由进行保障都是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思想指导,都没有脱离自由主义民主制度的框架,它更多关注的是个人自由,而忽视集体利益和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导致当代西方自由民主政治面临诸多危机和挑战。
————摘编自史博《中西协商民主制度比较研究》
材料二 中国创立的协商民主的源头不是协商政治制度, 而是人民民主。 因为人民民主是中国的国体, 而协商民主制度是在人民民主这个国体下所产生的必然结果。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协商民主是能够实现这一重要思想的强大系统。 国家大事由人民讨论, 重大问题需要人民了解。协商民主正是贯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原则的一种功能。 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对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的形成,特别是对中国协商民主实践发挥了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摘编自战阳《中西协商民主制度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