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公平原则 ②诚实信用原则 ③绿色原则 ④平等原则
①林某的行为严重影响房地产公司的形象,侵犯了房地产公司的荣誉权
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是法律允许范围内的自由
③林某的行为损害公司信誉,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④林某应对侵权行为造成对方受损的后果负刑事责任
①银行对谭某的商品房拥有抵押权
②谭某对农村自建房和商品房享有所有权
③谭某拥有所承包土地的所有权
④如果到期未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对楼房进行占有、处分
①陈某逗狗与被咬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由陈某自行担责
②小叶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叶应承担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责任
④小叶若能证明是陈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减轻责任
①甲在自家门口摆放鞋柜,其行为无过错
②乙的做法影响了邻里关系,不值得提倡
③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应当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④相邻关系是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应当妥善处理
①王某的自书遗嘱无效
②如果财产分割存在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
③王某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特定情况下可继承王某财产
④该财产继承适用于先遗嘱继承,再按照法定继承
①夫妻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起点
②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利于成就美满婚姻
③夫妻双方应均等的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①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②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物质受损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③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
④行政诉讼既可以“民告官”,也可以“官告民”
①本案应由上海迪士尼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②程某相对迪士尼是弱势一方,申请法律援助即可获批
③法院对本案中的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④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维权
①具有间接性,能超越规律限制预测出未来世界的发展趋势
②具有客观性,总能如实地反映我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
③结果具有预见性,能对事物的发展前景作出合乎逻辑的推断
④结果具有可检验性,要继续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接受实践检验
①曹雪芹与《红楼梦》的作者是全同关系
②狮子、老虎、斑马与动物是种属关系
③四川与成都、绵阳是属种关系
④比赛结果中的输和赢是矛盾关系
①学校可以划分为小学、中学、大学和医学院
②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可以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③学校是教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场所,犯了定义过窄的错误
④校园是一座座象牙塔,犯了“同语反复”的错误
①川、黔、渝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是特称肯定判断
②川、黔、渝是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阶段,犯了主谓项搭配不当的错误
③四川与重庆市是相邻省份,“相邻省份”关系是反对称关系
④四川面积比贵州大,贵州面积比重庆大,“…面积比…大”是传递关系
①凉山州既受四川省统一管辖,也有一定的自治权,是联言判断
②凉山地区或者气候宜人,或者商贸便捷,是相容性选言判断
③凉山州的区位条件要么优越,要么一般,是相容性选言判断
④人们去凉山如果不是去旅游,那么就是去经商,此判断准确
①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此判断为真
②如果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就能实现,此判断为真
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充分必要条件
④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揭示了其目标实现所需的各种条件
去年1月,厦门陈女士通过中介看中某小区的一套房子,并与卖家老林夫妇签订《房产买卖协议》,约定老林将夫妻共有房屋以380万价格出售给陈女士,1年内给付完成。随后,陈女士给卖家老林支付了50万元定金,并约定违约金为房价15%。
同年10月,卖家老林夫妇反悔,并向陈女士出示函件,告知陈女士交易期间房价波动大,未及时收房款导致他们换购房产时产生的损失较大,因此他们想要解除合同,并表示愿意赔偿违约金。该提议遭到陈女士反对,她认为自己在按照协议履约,不该承担房价涨价带来的后果,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老林夫妇则以未能及时给付房款、造成额外损失为由与陈女士解约,并退还了50万定金,双方由此发生争议。
李某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销售经理一职,劳动合同违约条款中约定未完成原销售计划所产生的亏损由李某承担,以现金的形式从李某工资中扣除。A公司相关规定载明,“员工当天突发疾病需要请假的,需由本人或委托家属于当天9时以前电话向上一级领导报备并系统内提交《请假申请单》,正常上班当天钉钉系统内上传医院证明”。后公司因李某未经审批先行休假,且未完成原销售计划为由,扣发了李某的应发工资,免去销售经理一职。李某不服A公司的决定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A公司返还扣发的工资并支付赔偿金。仲裁裁决支持了李某的请求,A公司对此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A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李某支付被扣发的工资并支付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说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和意义。
A公司开设网店销售水蜜桃,在其销售的9款水蜜桃的商品宣传页、详情页以及产品包装上均标注了“奉化水蜜桃”“产地直发”等字样及详细介绍。经查,该公司所销售的水蜜桃并非奉化水蜜桃,其水蜜桃的销售额达149万余元。奉化水蜜桃研究所作为“奉化水蜜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权利人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承担商标侵权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计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