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386年,北魏道武帝拓跋珪建立北魏政权。魏初,礼俗纯朴,法律仍带有原始部落习惯法的性质。进入中原后,北魏统治者开始注意吸收汉族文化,以法律作为统治工具。398年,北魏首次制定较为系统的成文法,揭开了此后大规模立法活动之序幕。其后比较重要的如世祖太武帝拓跋焘神廢四年诏“司徒崔浩改定律令”;正平元年,“诏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改定律制”;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太安四年,“又增律七十九章,门房之诛十有三,大辟三十五,刑六十二”。总体而言,北魏前期的律法经历了一次部落法向成文法的过渡。但是随着北魏从游牧向定居、从部落向专制皇权的转化,改变其前期法律刑重网密、司法枉滥以及法典与现实脱节等司法特点的要求日益迫切。这样,以孝文帝太和改制为标志,北魏在政治、经济、文化各项重大变革中,也同时包含了律法制度的巨大变革。
——摘编自曹大为等《中国大通史》
材料一:夏、商、西周时期,形成了以“礼”治国的制度体系。“礼”实际上是一种等级制的生活和行为方式,专为贵族所有,即所谓“礼不下庶人”。到了春秋战国,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以法治国的学说和法治逐渐兴起。
——张海鹏等《中国近代通史》第五卷
材料二: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侯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
——董仲舒《春秋繁露》
夫仁、谊(义)礼、知(智)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五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
——《汉书•董仲舒传》
材料三:董仲舒是西汉一代最有影响的思想家……董仲舒学说的消极影响也是严重的……我们民族性格中的封闭自我,盲目自足,因循守旧,不思奋进等劣根性,都与之直接相关。
——冯天瑜《中华文化史》
材料四:理学家继承了传统儒学入世思想,从责任感和使命感出发,形成了理学思想体系。这一思想使士大夫阶层普遍参与讨论个人、家庭、家族、国家和政治,从而建立了统治者认定和推行的道德伦理规范,使阶级矛盾在某种意义上有一定的弱化,更使得士子的心灵得到充实。
——徐公喜、万红《宋明理学的层次模式》
材料一:秦王……禁文书而酷刑法者,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为天下笑,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摘自贾谊《过秦论》
材料二:秦皇负雇(帝位)以断天下,而子弟为庶人。所任将相,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自法家论之,秦皇为有守。非独刑罚依科也,用人亦然…夫有功者必赏……世以秦皇为严,而不妄诛一吏也……秦制本商鞅,其君亦世守法……非草茅、缙绅所能拟已。-摘自《章太炎全集。太炎文录初编》
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中国思想史的黄金时代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得益于此时丰厚的文化积累,在沉积和发酵了两千多年后,内部的压力已经足够大,加上适当的外部条件,就出现了春秋战国时的文化大喷发、思想大爆炸。
--摘编自王磊《一个黄金时代的形成与终结--对战国百家争鸣现象的一种解读》
材料二:孔子的学说从根本上说是保守的。他不打算损害现存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主张“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不过,他坚持统治者拥有统治权力的同时,还坚持统治者应在合理的道德原则基础上进行统治。……孔子的学说在他生前并没有被普遍接受,更不用说贯彻了。但是,它们最终还是流行开来,并成为国家的正统信条。
--摘编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三:“万乘之主,有能服术行法……其聚天下不难矣。”“故治民无常……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是故诸侯之博大,实好之害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
--《韩非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