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葬品 | 坟墓 | 占全部分布比例 |
31—40件 | 1座 | 0.3% |
21—30件 | 3座 | 0.8% |
11—12 | 47座 | 12.8% |
1—10件 | 270座 | 73.8% |
0件 | 45座 | 12.3% |
材料一:秦统治者把“帝”这个头衔作为自己的专属称呼,皇帝之下是三公,三公之下有九卿,“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下辖若干县,县按大小设县令或县长。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学概要》
材料二:公元前230年到公元前221年,秦陆续灭了六国,并采用以法家为主、兼蓄并用其他学派思想的做法,追求“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的格局。
——摘编自韦政通《中国思想史》
材料三:秦朝作为中华帝国的开端,确立君、臣、民三层一元的政治结构,君主与官僚构成统治阶级。他们对千万小民的控制和支配,是其最突出的特点。秦汉政治体制规范了最基本的特征、倾向。隋和唐初的制度,是在总结前代制度的基础上,适应新的时代特点而形成的三省制。元由三省简化为一省制,明制追唐,元承宋制......
——摘编自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材料一:汉武帝规定诸侯王除由嫡长子继承王位外,“以私恩自裂地,分其子弟”为列侯,而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分别隶属于汉郡。淮南王刘安谋反,“国除为九江郡”;衡山王刘赐谋反,“国除为郡”。又颁布律令,规定王国官员地位低于一般官员,限制人们与诸侯王交游。从此,王国与汉郡无异。
——摘编自邱树森、陈振江主编《新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汉武帝时期实行国家铸钱、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及榷酒等一系列经济统制政策。新经济政策的制定者御史大庆桑弘羊开宗明义地讲,是因为对匈奴战争“用度不促,故兴盐铁,设酒榷,置均输,蕃货长财,以佐助边费。今议者欲罢之,内空府库之藏,外乏执备之用,使备塞乘城之士,饥寒于边,将何以赡之?”
——摘编自于传波《汉代盐铁官营再评价》
材料:政府分配给失地农民的田地只是全国土地的一部分,王公贵族和官员在土地分配上占有绝对的特权,土地占有不均的现象依然非常严重。唐初,普通农民的税收主要为租、庸、调三种类型。“租”就是均田制下对农民所得土地所征收的田税;“庸”是劳役,“调”则是对农民家庭经济作物征税。唐初的“租庸调”是按照人口计征的。但是到了唐代中期,土地兼并愈来愈严重,愈来愈多的田产集中到那些不用缴纳田赋的官僚、豪强、大地主手中,但“租庸调”的税制却依然没有进行相应的调整,个人田产的占有量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唐德宗建中元年,鉴于“租庸调”税制极为严重的弊端,实施了“两税法”改革。所谓的“两税”,并非指两种税收,而是指田赋在夏、秋两个固定的时间统一征收。而“两税法”实施之前的“租庸调”,往往较为混乱,征税时间过长,效率很低。“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要在当地拥有田产,就必须按照田产的多寡来缴纳田赋。而且“两税法”钱计税,然后再换算成实物来缴纳,开了以货币计税的历史光河。
——摘编自梁盼《唐代的税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