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内朝逐渐成为新的中央行政中枢
②实行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的中枢制度
③尚书台确立为新的中央行政中枢
④军机处成为掌管军政事务的中枢
①陪审法庭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
②被夺公民权后不能担任陪审法庭的陪审员
③凡是公民都能获得津贴
④陪审法庭是司法机关,有权判处皮洛斯死刑
朝代 | 选官制度 | 选拔标准 | |
A | 夏商周 | 世袭制 | 血缘 |
B | 汉 | 察举制 | 门第声望 |
C | 魏晋南北朝 | 九品中正制 | 家世、道德、才能 |
D | 隋唐宋 | 科举制 | 考试 |
第一试 | 第二试 | 第三试 | 第四试 | |
考试内容 | 三民主义、建国方略、中国国民党革命史 | 法学通论、经济学原理、政治学原理、中外近百年史、中国人文地理 | 现行法令概要、国际条约概要、本身财政、本省实业及教育、本省路政及水利 | 前三试均为笔试,第四试为口试,注重应试人的经验及才识 |
①维护权贵利益 ②重视儒家伦理 ③注重公平正义 ④保护私有财产
①体现了西方社会契约思想 ②提出资产阶级的法律原则
③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 ④体现了对个人权利的保障
序号 | 事件 | 意义 |
① | 195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② | 中共十五大报告提出将“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③ | 中共十八大以来,我国贯彻“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治国方针 | 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
④ | 2020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基础性地位 |
材料一: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演变
朝代 |
地方制度 |
秦朝 |
郡县制 |
汉朝 |
郡县制——郡国并行制——州郡县制 |
隋朝 |
州县制 |
唐朝 |
州县制——① |
宋朝 |
州县制——② |
元朝 |
③ |
明清 |
省府县三级制 |
材料二:君主们希望城邦长存,因为他们在臣民中享有应有的荣誉,贵族们乐于在长老院中有一席之地(长老职位本身是对德性的一种奖励),平民则安于监察制,所有人都有入选的机会。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颜一等译《政治学》
材料一:英国文官制度的这种纯粹的职业性还是非常有理由值得其他实行不同制度的国家妒忌的——它能让政府在交替过程中产生的脱节减到最小并保持最高的效率。
——[英]玛格丽特•撒切尔著,李宏强译《唐宁街岁月》
材料二:以1855年英国颁布文官制度改革的第一个枢密院令为标志,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国家公务员制度诞生并迅速在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到1927年,“吾国政治恶劣,强半由于官吏贪墨,贿赂公行”。有鉴于此,南京国民政府用考试录用和有效的管理方式澄清吏治,建立现代公务员制度必然成为其亟须进行的事务,正如国民党中央党部纪念周的报告辞中指出的那样,“至于我们今后实行总理所定的考试制度,当然是为的拔取党国的人才而考试,为的澄清全国的吏治而考试,为的实现总理的三民主义而考试”,由此中国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具备了良好的政治环境。
——摘编自张玲《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制度建立的背景》
材料三:中国公务员必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捍卫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各项事业的核心力量,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公务员的管理上,强调要坚持党的组织领导,保持党对政府重要领导人选的推荐权;我国公务员制度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这是由于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国家,不搞多党轮流执政,所以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野,而西方文官制度则实行“两官分途”;做人民公仆,为人民办事,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这是中国公务员最根本的行为准则。
——摘编自俞悦《从英美文官制度看中国“公务员”热》
材料一:中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礼法结合、出礼入刑构成中华法系的基本精神和中华法文化的最主要特征,其形成是以古代法律的儒家化运动为背景,通过引礼入法的方式实现。引礼入法的历史过程对中华法系自身性格的塑造具有决定性影响,故不乏积极的历史价值和意义。值得强调的是,儒、法两家在追求和维系等级政治乃至纲常伦理秩序方面并无本质的差异。儒、法之争主要体现在手段和策略不同而已,及至“德主刑辅”、礼法并用思想被奉为一尊,两家即和衷共济了。
——选自《引礼入法奠定中华法系基石》
材料二: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依据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以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材料三: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依法执政基本方式落实好,把法治中国建设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习近平在主持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