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国家独立和富强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条件,也是100多年来中国人民的宿愿。旧中国的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只占很小的比重,1949年现代工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而且发展极不平衡,仅有的一点工业基本上集中在沿海城市和地区。……到1952年工业已经恢复并超过了历史上的最高水平,但总的说来,中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
——杨先材《中国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卷》
材料二:轻、重工业在工业总产值中比重表
——虞和平主编《中国现代化历程》
材料三:1958年毛泽东在各地视察期间专门发表讲话自豪地说:到现在,我们还有一些同志不愿意在工业方面搞大规模的群众运动,他们把在工业战线上搞群众运动,说成是“不正规”,贬为“农村作风”“游击习气”,这显然是不对的。
——《中国现代化历程》卷3
材料一: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在罗马人由原始公社向阶级社会过渡的“王政时代”,罗马城邦的管理组织民众大会、元老院和“王”管理罗马社会的主要依据是罗马古老的氏族习惯和社会通行的各种惯例。在“王政时代”的后期,随着阶级矛盾的尖锐,罗马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实行改革,废除了原来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三个氏族部落,按地域原则把罗马城划分为四个区域,并按财产的多少将罗马人划分为五个等级,并确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这场改革标志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和法的正式产生。
——谢冬慧《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材料二:罗马社会在不断强大以后,开始对外扩张,罗马市民与外国人之间的商贸及其他交往不断加强。而随着交往的频繁,矛盾在所难免,在解决问题时所适用法律的矛盾同样十分尖锐,因古老的罗马公民法不能保护外国人的权利和利益,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基于此况,公元前242年罗马设置了最高外事裁判官,最高外事裁判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根据所谓“公平”“正义”的原则,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与要求,有针对性地调整新出现的种种社会关系,从而创立了一套与公民法不同,专门调整罗马人与外国人之间关系的万民法。
——谢冬慧《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请回答:
材料一:财神信仰形成较迟。主要在民间流行。明朝,从吴中(今江苏扬州)一带开始,形成了每年正月初五“接财神”的习俗。不同的地区崇拜的对象不同,导致担任财神爷的角色纷杂,最普遍崇拜的是“正财神”赵公明和招宝天尊萧升、纳珍天尊曹宝、招财使者陈九公和利市仙官姚少司。另有“文财神”比干和范蠡,关公被人们尊为武财神,“准财神”是刘海蟾,港澳台地区祭祀财帛星君李诡祖。还有的地区把“太白金星”等供奉为财神。这些财神都是公平、正直、忠义之士,自然不会保佑人们去发不义之财。
——摘编自《中国古代明清时期的财神崇拜》
材料二:15世纪以后,西欧各国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对铸造货币的黄金的需求量日益增大。商人和新兴资产阶级需要黄金来扩充资本,社会上层需要用黄金来增加收入,购买更多的奢侈品。但当时的西欧黄金严重缺乏。《马可·波罗行纪》在欧洲流传后,欧洲人一直把东方,包括中国,看成是黄金遍地的“人间天堂”,欧洲有很多人沉迷于“寻金热”之中,上自国王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渴望去东方实现黄金梦。
——摘编自孙梅《关于新航路开辟经济原因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