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美国的共和政体吸收了雅典民主的理念,……它用代表制改造了罗马的公民大会,使之成为“委托﹣﹣代理”的“间接民主”机构。它借鉴了君主制的长处,强化了行政权的功能和作用,并将它赋予单独一个人行使。同时,美国的建国者还从历代的分权理论和制度中获得借鉴,把它加以改造,转化为一种复合的分权和制衡体制……从而保证“有限政府”理念的实现。总而言之,美国的共和政体在一定意义上是对雅典民主、罗马共和制和英国宪政君主制加以综合吸收和创造性转化的结果。
——李剑鸣《“共和”与“民主”的趋同﹣﹣美国革命时期对“共和政体”的重新界定》
材料二:美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通过代议制在广土众民范围内真正实行民主治理的国家,它建立了一整套模式,从而较好地处理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中国改革论坛网:宣晓伟《美国的中央与地方关系:制度安排的优点和缺点》
材料三: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一:《1787年宪法》及修正案
时间 |
文献 |
内容 |
1787年 |
1787年宪法 |
众议院人数及直接税税額,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 人口数目比例分配,此项人口数目的计算法,应 在全体自由人民(包括订有契约的短期仆役,但 不包括未被课税的印第安人),再加上所有其他 人口的五分之三。 |
1869年 |
第15条宪法修正草案 |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与担任公职权,不得因种 族、肤色、出生地、信仰或以前是奴隶而被任何 州加以拒绝和限制。 |
1870年 |
第15条宪法修正案 |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 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和限制。 |
材料二:1870年2月,美国第15条宪法修正案在国会获批准。废奴主义者威廉•格里森赞美它说:“历史上没有任何一次行动,能与这个了不起的、静悄悄的、突然将四百万人从拍卖场转移到投票箱前的修正案相比。”但共和党激进派亨利•亚当斯评论说,第15条宪法修正案“更突出的特点在于它过大于功”。
﹣﹣摘编自梅祖蓉《公民权与政治权利的伸张与妥协》
材料一 英国素有地方自治的传统。早在诺曼征服之后,英国国王便通过颁发特许状的形式赋予城市以自治权,这种传统在17世纪又被英国移民带到了北美。新英格兰地区的地方自治制度尤其发达,各个乡镇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规定自己的税则,征收并分配自己的税款。自美国独立后至南北战争前,地方自治制度得到了较为充分的实行。南北战争以后,州政府开始加强对市镇的控制,对地方管理的许多细节进行了规定,甚至废除某些地区的自治制度。这遭到了各地居民的反对,他们以宪法为依据,开展了“家乡自治”运动。
——摘编自苏鹏飞《从伯克利市宪章看美国地方自治制度》
材料二 美国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奉行“行政至上”原则,各级组织之间无隶属关系。美国最有特色的地方政府形式是市政府,实行城市经理制。在这种体制中,政治和行政职能分离,市议会属于政治职能,主管立法与评聘城市经理;城市经理属于行政范畴,对议会负责。这有悖于民主程序,但能保证城市经理的质量,提高行政效率。美国地方自治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乡镇自治。早期美国的乡镇大多都实行直接民主,乡镇居民大会为乡镇的最高决策机关,一些重大问题都要在会议上交给全体公民进行讨论并最终决定。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些乡镇也开始采用代议制民主,选举代表组成乡镇代表大会。乡镇自治是美国民主的策源地和民主体制的基石,但乡镇的自治权要得到法律许可并受到来自联邦和州的制约。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新版课程标准解析与教学指导•高中历史》